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衡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彭应钦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在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法律理解片面,认为《劳动合同法》侧重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要求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会增加企业成本;二是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淡薄,缺乏长远眼光,认为签不签合同,缴不缴社保费无关紧要,只有每月能按时领到工资就可以了;三是劳动保障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如对违法企业无停工整改权、冻结银行帐号权等;再就是难以处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行政执法过程中,违法企业往往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为借口,找领导、托关系、批条子等设法逃避其应尽的法律义务。
实施《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要通过加大劳动执法和监督力度等措施和手段,来确保《劳动合同法》的全面贯彻执行,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适应形势要求,有针对性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增强劳资双方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和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进一步依法履行三方监督职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各级工会组织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经营。特别是要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工时标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标准情况加强监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强化劳动执法手段,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当前,劳动执法的重点对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要通过执法检查,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制定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杜绝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源头。
总之,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得以贯彻实施,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