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从2006年开始,如何确定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
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小于单位统计年报的单位工资总额的i应以统计年报数,为单位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人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