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衡 阳 市 财 政 局
衡劳社[2 007]45号
—————————————————————————
转发《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
于2 O 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7】9号)转发给你们。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
导,把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积极筹措资金,务必在8月底以前将这次调待增加的钱发到退休人员手中,确保社会稳定。
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衡阳市财政局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劳社政字【2007】9号
———————————————————————
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
一、调整时间和范固
从2007年的
二、调整标准
l、
2、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没有参加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套改、等级工资调标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参加了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退休人员以及从开始进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就以个人身份参保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3、在l项普调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合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的企业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同时符合2、3项条件的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基本养老金,两项不能重复享受。
三、资金来源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由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体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调整办法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亦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二00七年八月十六日
